时间:2026-05-03 10:40:52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 被告2拼多多代理人无合法身份证明、非法参与庭审 (一)2024年3月29日法庭审理笔录《笔录3》第2-3页, l 原:要求查看对方证件和委托手续材料。 l 审:被告代理人的证件及委托手续均在卷宗中。||| 法官抢答?此时法官应当让对方出示,不是代替对方回答。 l 原:要求查看委托书、律所函、授权委托书和劳动合同的原件。 l …… ………… l 被2代:庭前已经上传至法院系统,今天未携带原件。 l 原:被告2代理人无法提供相应材料,应该下庭,不应参加本次庭审。 l 审:告知原告,你方可以提出异议,法院会对代理人的代理资质进行审查。 l 书:(书记员传递被告2法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代理人劳动合同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l …… l 审:经核对,各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活动。 邓鑫法官当庭公开徇私舞弊、偏袒被告拼多多、违背事实、枉法裁判(被告2代理人身份缺乏证据证明,法官采信的证据系复印件,庭上证据质证无原件核对)。 (二)【卷宗无】结案后原告网络阅卷并未查到代理人材料,邓鑫法官涉嫌毁灭证据。(上面笔录邓鑫说证件、手续在卷宗中与被告明确已经上传法院系统相互印证) (三)【再审旁证】{证据7}查阅上海一中院再审卷宗【(2024)沪01民申350号】发现,拼多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是伪造的(没有法人签名,公章没有压住日期),代理人身份证据是假的(代理人以员工身份参与诉讼,但其提供的劳动合同并无签字、盖章和日期,属于无效合同、假合同、假身份)。 再审被告代理人身份造假与原审代理人身份材料被邓鑫法官毁弃互相印证。 (四)邓鑫法官毁弃代理人材料与案件流程管理表格造假印证{证据8} ||| 表格:参加诉讼的代理人 0人。0人则无资料入卷。 (五)代理人无合法身份,其代理意见无效、不应采信。 拼多多不能逃脱连带责任。 (六)身份不合法属于当事人主体资格认定错误 《民诉法解释》第333条、《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基本事实,是指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民事权利义务等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性影响的事实。 被告2拼多多代理人合法身份缺乏证据证明,非法参与庭审。 本院认为,…经查,乐语公司在原审虽然委托谢JM、袁HF参加本案诉讼,但乐语公司未能提交能够证明其与谢JM、袁HF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原审法院不允许谢JM、袁HF作为乐语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原审庭审并无不当。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 第三十条 明知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不符合担任代理人、辩护人的规定,仍准许其担任代理人、辩护人,造成不良后果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四十条 故意毁弃、篡改、隐匿、伪造、偷换证据或者其他诉讼材料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十八条 因过失导致案卷或者证据材料损毁、丢失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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